马克吐温小说被偷的白象上
一
下面这个奇怪的故事是我在火车上偶然认识的一个人告诉我的。他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绅士,他和善、友好的面容和严肃、真诚的态度使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具有一种无可挑剔的真实性。他说:
您总知道,暹罗国人[2],对王室饲养的白象是如何奉若神明。您总知道,白象是专供君主用的,也只有国王能拥有它,它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比国王更为崇高,因为它不仅受人尊崇,而且受人崇拜。再说,五年前,大不列颠和暹罗两国之间发生了边界纠纷,不久事态就说明,错误显然是在暹罗一方面。因此很快就划定了每一处的分界线,英国代表说他感到满意,双方应捐弃前嫌。这使暹罗国王如释重负,于是,一半是为了要表示感谢,但一半也许是为了要消弭英国可能仍留下的少许旧恨,仍对他耿耿于怀,于是他打算送英国女王一份礼品——照东方人的想法,这是取悦于一个敌人的最可靠的方法。这份礼品应当不只是高贵的,而且是比一切都更高贵的。那么,还有什么礼品能比一头白象更为合适呢?当时我正在印度文职部门中担任那样的职位,被认为是特别有资格受那份殊荣,即护送那件礼品去进贡女王陛下。于是,为我以及我的仆役、随员和照护白象的服务人员装备了一条船,我在预定的日期抵达纽约港,然后将皇家托运的东西安顿在泽西城内最佳的地区。必须在那里逗留一个短暂时期,以便让这动物在重新开始航海之前恢复它的体力。
两星期里,一切安然无事——突然,我遭到了飞来横祸。白象被偷走了!深夜里有人给我打来电话,将这惊人的消息通知了我。好半晌,我在恐怖与焦急中失去了理智;我不知如何应付是好了。随后,我逐渐镇静,终于定下神来。我很快考虑到自己应当采取什么行动——可不是,对于一个有理智的人来说,也只有采取那一行动。虽然时间已经那么晚,但我仍飞往纽约,找到一个警察,由他把我领到侦缉队总部。很幸运,我及时赶到那里,总部的第一把手,大名鼎鼎的布伦特总探长正准备回家去。他是一个中等身材、体格壮实的人;每当他深思时,他总是习惯地蹙起眉头,沉吟着用一个手指轻轻地敲他的脑门子,而这些表现立即给你留下一个印象,相信你是站在一位不同凡响的人物面前。单是他那副形象,就为我增强了信心,给我带来了希望。我说明了自己的来意。这些话丝毫也不曾打动他;对他那钢铁般的沉着态度并没产生更多显著的影响,就好像我是在说有人偷走了我的一条狗。他招呼我坐下了,然后若无其事地说:
“请让我思考一下。”
他一面说这话,一面在办公桌前坐下,将脑袋伏在一只手上。几个办事员正在屋子的另一头工作,在此后的六七分钟里,只听见他们的笔擦在纸上的沙沙声。同时,总探长坐在那里,坠入沉思。最后,他抬起了头,就在他脸上那些坚定的纹路间,我看出他的脑子已经完成了任务,他的行动计划已经制定。他说——他的语声听来是那么低沉,但又是那么激动人心:
“这可不是一桩寻常案件。每采取一个步骤时,都必须谨慎小心;每做出下一步行动时,都必须对前一步行动感到踏实,而且,必须保密——要绝对严加保密。不可以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——哪怕对记者们也不要提起。我会去对付他们;我会注意,让他们只能打听到那些我存心要让他们知道的事。”他按了按铃;一个年轻人走进来。“阿拉里克,对记者们说,叫他们暂时留下。”年轻人退下了。“现在让咱们继续谈这件事——要系统地谈。干我这一行的,不采取严格和细致的方法,什么也办不成。”
他取过一支笔和一些纸。“好吧——象姓什么?”
“哈桑·本·阿利·本·塞利姆·阿布达拉·莫哈默德·莫伊塞·阿尔哈玛尔·贾姆塞特杰阿布霍伊·杜利阿普·苏丹·埃布·布德普尔。”
“很好。名字呢?”
“江博。”
“很好。出生地点?”
“暹罗首都。”
“父母都健在吗?”
“不——都死了。”
“除了这一个,它们还有其他子息吗?”
“没有——它是独生子。”
“很好。在这一项目下,这些材料已经足够了。现在请把那象描绘一下,不要漏掉一个细节,不论那是多么微不足道的——我的意思是说,在您看来是微不足道的。对干我这一行的人来说,根本没有什么微不足道的细节;微不足道的细节是不存在的。”
我一面描绘;他一面记录。等我描绘完毕,他说:
“喏,听好。如果我有什么地方记错了,就给我更正。”
以下就是他宣读的:
“身高,十九英尺;身长,从前额顶到尾巴根,二十六英尺;鼻长,十六英尺;尾长,六英尺,全长,包括鼻子和尾巴,四十八英尺;牙长,九英尺半;耳朵大小与这些相称;脚印和一只桶倒立在雪地里留下的印迹相似;象的颜色是灰白的;每只耳朵上有一个碟子大小的洞,可供嵌饰珠宝;它有一个相当引人注意的习惯,那就是爱把水向观众们喷射,并用它的鼻子粗暴地对待人们,不光是它的熟人,甚至所有的陌生人;它的右后腿微微有点儿跛,左腋下有一个小疤,那是从前生疖子留下的;它被偷走的时候背上驮有一座塔楼[3]里面设有十五个座位,披着一块普通地毯大小的织锦缎鞍坐垫。”
没有记错的地方。总探长按铃,将描绘的特征交给阿拉里克,说:
“立刻把这通知印五万份,寄给美洲各地每一个当铺和侦缉队办事处。”阿拉里克退了出去。“瞧——到目前为止,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。下一步,我必须有一张失物的照相。”
我交给他一张。他一丝不苟地验看了它,然后说:
“也只好用这一张了——既然咱们没有更好的;可惜它卷起了鼻子,塞在嘴里。这很令人遗憾,它这是存心要叫人作出错误的判断呀,因为,它通常当然不会把鼻子放在那儿。”他按了按铃。
“阿拉里克,明天一早你先把这张照片添印五万张,然后把它们和那些描绘特征的通告一起发出去。”
阿拉里克出去执行他的命令了。总探长说:
“当然,必须悬赏才行。嗯,至于那笔赏金的数目呢?”
“您看应该出多少?”
“首先,我应当说——嗯,就出它两万五千元吧。这是一件既复杂又困难的工作。有千万条逃走的道路和千万种隐藏的可能。这些盗匪到处都有他们的朋友和同伙——”
“天哪,您可知道他们是谁吗?”
练就了隐瞒内心思想与感情的那副谨小慎微的表情,以及那从容不迫的答话,没让我听出一点儿言外之意——
“且别去管那个。我可能知道,也可能不知道。我们一般是看他作案的方式,以及他要偷的东西的大小,从而获得精细巧妙的线索,推测出我们要追捕的人是谁。我们现在要对付的可不是一个扒手,或者串门子顺手牵羊的小偷,瞧,您必须承认这一点。这件失物可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生手所能‘举起’的[4]。但是,正像我刚才所说,考虑到办这件案子我们势必要跑许多地方,而那些贼也势必会一路上尽力掩蔽他们的行踪,这样看来,悬赏两万五千元也许是太少了一点儿,但是我想,开始时不妨出这个数。”
于是我们决定一开始先出这么多赏金。然后,这位任何可能作为线索的疑点都不能逃过他的先生说:
“在侦探史中,有的案例说明,某些罪犯是由于我们掌握了他们特殊的胃口而被发现的。那么,这头象吃些什么,它吃多少?”
“这个吗,要问它吃些什么——它什么都吃。它能吃人,它能吃《圣经》——它能吃下人和《圣经》二者之间的任何东西。”
“好——这确实非常好,可惜太笼统了。需要的是具体细节——对于干我们这一行的,只有具体细节才是有价值的。好吧——就说人吧。每一顿——或者,如果您愿意这样计算,就说一天吧——它能吃多少人,如果是新鲜的?”
“它倒不在乎他们是不是新鲜的;仅一顿它就能吃下五个普通的人。”
“很好;五个人;我们把这记下。它更爱吃哪一些国家的人?”
“对哪一些国家的,它倒是一视同仁。它更欢迎那些熟悉的,但并不歧视那些陌生的。”
“很好。那么,再谈到《圣经》,它一顿能吃下几本?”
“它能吃下整整一版出的那么多本。”
“这说得不够简单扼要。您的意思是指普通的八开本,还是家庭用的插图本[5]?”
“我想,它对插图并不在意;意思是说,我认为它并不把附有插图的看得比单有文字部分的更贵重。”
“不,您没懂我的意思。我指的是体积。普通的八开本《圣经》,每本大约重两磅半,而那附有插图的四开本重十磅到十二磅。它一顿吃多少本多雷版[6]的?”
“要是您早已认识这象,您就不会提出这问题了。你有多少它就吃多少。”
“啊,那么就用钱数来计算吧。咱们总得想个办法把这一点弄明白。多雷版,那种俄国皮子包书角的,每本卖一百元。”
“它需要吃大约五万元的——比如说,一版出的约五百本。”
“瞧,这样就更为明确了。让我把它记下。很好;它爱吃人和《圣经》;到现在为止一切都令人满意。此外它还要吃些什么?我需要细节。”
“它会丢下了《圣经》,去吃砖头;会丢下了砖头去吃瓶子;会丢下瓶子,去吃衣服;会丢下衣服,去吃猫;会丢下猫,去吃牡蛎;会丢下牡蛎,去吃火腿;会丢下火腿,去吃食糖;会丢下食糖,去吃馅饼;会丢下馅饼,去吃土豆;会丢下土豆,去吃麦麸;会丢下麦麸,去吃干草;会丢下干草,去吃燕麦;会丢下燕麦,去吃大米,因为它是用大米喂养的。没一样东西是它不要吃的,除了欧洲黄油,但是,如果肯品尝一下,它也会吃的。”
“很好。每顿一般的食量是……大约是……”
“这个吗,是从四分之一吨到半吨吧。”
“那么它喝的是……”
“凡是流质都喝。牛奶,水,威士忌,糖蜜,蓖麻油,松节油,石炭酸……这里没法一一细举;不论是什么流质的,您想到什么就记下什么吧。凡是流质的它都要喝,除了欧洲咖啡。”
“好极了。至于数量呢?”
“就写五到十五桶吧——它口渴的程度不一样;吃其他东西,它的胃口倒是不变的。”
“这些细节很不寻常。它们肯定能为追踪它提供很好的线索。”
他按铃。
“阿拉里克,去请伯恩斯探长来。”
伯恩斯来了。布伦特总探长把全部案情逐条向他解释清楚。然后,他用胸有成竹、习惯于发号施令的人那种清晰而又果断的声调说:
“伯恩斯探长,派琼斯、戴维斯、哈尔西、贝茨和哈克特几位探员去跟踪那象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派摩西、达金、墨菲、罗杰斯、塔珀、希金斯和巴索洛梅尤几位探员去跟踪窃贼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派一队实力雄厚的警卫队——包括三十名精选人员,再加上三十名换班人员——分布在象被偷走的地方,在那里日夜严加监视,必须持有我签署的命令,否则谁也不准走近那里——除了新闻记者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派便衣侦探去火车上、轮船上和渡口仓库里,以及所有从泽西城通往外地的大路上,奉令搜查一切可疑的人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让所有这些人员都带着那张照片,连同有关大象特征的描绘,命令他们搜查所有的火车,以及去往外地的渡轮和其他船只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如果发现了象,就捉住它,拍电报通知我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立即通知我,如果发现线索——诸如畜生的脚迹,或者那一类的东西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命令水上警察严加戒备,巡逻临江一带地方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派便衣侦探分守各条铁路:北到加拿大,西到俄亥俄,南到华盛顿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派一些专家到所有的电报局里,去监听所有的电讯;要责令电报局将所有的密码急电都译出来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所有这一切,都要在极度保密的条件下办妥——注意,绝对不能让任何人识破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准时向我汇报,仍旧是那老时刻。”
“是,长官。”
“去吧!”
“是,长官。”
他走了。
有一会儿工夫,布伦特总探长一语不发,在琢磨什么,这时他眼光中的热情火花在逐渐暗淡,终于消失。然后,他转过身面对我,以平静的口气说:
“我这个人可不爱自吹自擂,那不是我的作风,可是——咱们准会找到那头象。”
我热情地和他握手,向他道谢;再说,我对他确实是衷心地感谢。我对他越看越喜欢,也越加崇拜,并对他那行业中的神秘奇迹感到惊讶。于是,那天夜里我们暂时分手;回到自己的下处,我的心情远比先前去他办公室时痛快多了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buoumao.com/hytd/6380.html